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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公司配合有关部门严惩恶意欠薪包工头

来源: 本站原创 | 编辑: 铁晓蓓 | 日期: 2017-06-05 |  字体:T T T

履职尽责敢担当  主动作为惩恶徒

——二分公司配合有关部门严惩恶意欠薪包工头

    近日,二分公司承建的桂平长安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关于包工头黄某林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有了重大进展,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黄某林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该事件于6月2日登上了桂平市公安机关的微信公众号“桂平公安”首页。

    据了解,黄某林通过劳务公司的关系于2015年10月承接施工桂平市长安保障房3#、5#、8#楼内墙抹灰施工工程,他担任劳务队组长,并雇佣了陆某、梁某等80多名农民工进行具体抹灰施工。至2017年2月,在该抹灰工程基本完工后,分公司按履约守信,通过劳务公司向黄某林发放了170多万元专门用于支付80多名民工工资。但黄某林并未如数将农民工的血汗钱工资发放到位,只将其中65万元支付给一部分农民工,其余100多万元被其刻意转移挪作他用,导致约40名农民工未领到应发工资。农民工为维护合法权益,多次到桂平市劳监大队反映。桂平市劳监大队快速介入,并向黄某林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尽快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黄某林也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了3万元,其余90多万仍一直拖欠着。

     分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紧密跟踪事件发展,在事件发展过程中一直主动作为,敢于承担。为维护社会稳定,分公司快速筹措了资金96万元,于2017年5月12日在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及大队领导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发放,全部足额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中,解决了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同时,基于黄某林侵占农民工工资96万已构成犯罪的实事,分公司果断向公安局报案追讨,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最终,黄某林的恶行遭到了公安部门的严惩。

据了解,此次通过相关部门严惩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在公司范围内属于首例,起到了极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而分公司在事件中敢于作为,勇于承担责任,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做法,体现了作为大型国有施工企业的的社会责任感,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尊严。(二分公司 熊晨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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