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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积极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 本站原创 | 编辑: 管理员 | 日期: 2015-05-26 |  字体:T T T

 

公司积极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近日,公司在与贵港市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彻底解决了行使债权的难题,公司申请对该公司强制执行债务清偿事宜已进入程序,用法律手段确保了2876万元的工程施工款不受损失。

公司与某公司于201211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承建贵港市某工程,合同约定1#楼单栋主体封顶后14天内,支付经审核确定的1#楼单栋主体工程量价款的70%,以后每月按承包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进场施工。后来,1#楼如期封顶,经监理、发包方初步审核了工程量。2#楼地下室地板钢筋、柱插筋及相应因人防工程造成变更的钢筋、模板已整改完成,具备浇捣地下室地板硂的条件。经过公司各部门多次催促,发包方仅支付进度款1100万元。由于给付资金严重不足,导致1#楼、2#楼后续施工无法展开。经多次催款未果后,公司遂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追讨工程款。

法院立案后,发包人希望与公司调解达成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清偿2876万元工程款。但在调解约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又一次失去诚信,没有实际履行调解书达成的协议内容。公司决定运用法律手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裁定查封了债务人的财产,进入拍卖阶段,将通过拍卖债务人财产所得款项清偿调解书规定的债务。

“法务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常态,面对不同的法律环境和市场背景,积极主动应对各种挑战,坚持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司有关领导在听取案件汇报时一再向法务部门强调。同时,法务部门希望各单位、各项目要重视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将法务工作贯穿到管理全过程,以防范各种风险,释放法治蕴含的生产力红利。法务处  蔡金佑  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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