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法律顾问徐之明等领导到公司调研指导工作
12月28日,集团总法律顾问徐之明、律师办公室黄冠律师、法务部副处长李潇湘一行三人莅临公司调研法务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法务处处长陈永及财务处、商务处、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柳州片所有法务人员参加了调研工作会。
陈永分别从法律事务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总体情况,“僵尸项目”、重大、复杂法律纠纷案件情况及成因分析、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三个方面向调研组汇报了公司2016年法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公司2017年的法律事务工作初步计划,公司将着手筹划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公司各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事前风险防范,落实项目法律文书盘点、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制度等法律风险管理基础制度,建立“以法律事务部门为主体,经营、生产、财务部门共同监控,全面参与”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少拖欠、少诉讼、少败诉”。财务处、商务处、办公室三个处室负责人也分别从资金管理、“僵尸项目”的资金回笼、银行账户的监管情况,清欠完成情况,印章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汇报。
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后,集团领导对公司2016年度的法律事务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并希望在2017年度继续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做好风险防控,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黄冠律师就工程法律纠纷案例里遇到的疑难点进行了逐条分析与解答,李潇湘副处长就法务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
集团徐总从两个不同的方面给公司的法律工作进行指导:一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挂靠分公司的法律纠纷;二是加强法务工作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即保证法务人员的稳定性,提高自身的综合法律素质与法务知识,法务人员应定期对手头工作进行自我检查提高。(法务处 李仕豪/图文)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