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双井镇马郑圈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政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这起案件由于时间跨度大,查办过程一波三折。
2020年5月,魏县纪委监委接到马郑圈村群众反映陈政骗取“普九”化债资金、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线索,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核查。核查发现,陈政在2011年将民办学校申报为公办学校,涉嫌贪污“普九”化债资金18万元。但由于陈政从作案到案发已经过去9年,按照法律规定已超过追诉时效,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案组经过认真研判,决定把重点放在反映陈政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上,并对其进行谈话。
“2012年我把老房屋拆了,在原址建了5间平房,申报了危房改造,还通过了县里验收,是举报人诬陷我。”陈政信誓旦旦地说。
从陈政申报危房改造的材料上看,不论是建房前申报还是建房后验收均没有程序性问题。然而,当办案人员仔细翻阅一份申报材料时,忽然发现有两张照片非常熟悉,一张是陈政和老房屋的合影,一张是陈政和新建房屋的合影,但蹊跷的是,两张照片中陈政都穿着同一件短袖汗衫,左手都夹着一支尚未燃完的香烟。
“这应该是同一时间拍摄的照片,陈政和老房屋的合影,申报材料显示的时间是夏天,穿短袖汗衫符合季节。但房屋建好后验收材料显示的时间是冬天,陈政仍穿着同一件短袖汗衫拍照,这里面可能有问题。”看着这两张照片,办案人员决定再次对陈政进行谈话。
“你看一下这两张合影,是怎么回事?”办案人员将申报材料中的两张照片放在陈政面前。
“一张是申请建房时我和老房屋的合影,一张是验收时我和新建房屋的合影,这两张照片是当时县里要求照的。”陈政支支吾吾地说。
“申报材料显示,你和老房屋的合影是夏天照的,和新建房屋的合影是冬天照的,怎么都穿着同一件短袖?”办案人员追问。
在穿帮的照片面前,陈政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陈政居住的房屋在危房改造政策出台前就已建好,为骗取1.2万元补助款,陈政临时找了一座老房屋和一座新建房屋补拍了两张照片。
与此同时,该村村委会会计马某某申报危房改造的问题也进入了专案组视线。马某某也在2012年申报危房改造,并且领取了1.2万元补助款。
“当年马某某还不是村干部,陈政会不会是与马某某合谋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带着疑问,专案组调取了马某某申报危房改造的全部材料。果然,整套看似符合程序的申报材料中,验收照片上马某某合影的房屋并非新建房屋。另外申报建房时马某某和一座老房屋的合影也很奇怪,房屋破烂不堪,没有屋顶,院内杂草丛生。
“应该是一座无人居住的院落,说不定现在还在。”专案组成员大胆推断,并请举报人进行辨认。
“这是村西张某某家,一直闲置没用,现在还是这样。”举报人惊讶地说。
办案人员随即到村里查看,经过认真比对,证实了眼前的房屋就是马某某合影的老房屋。当办案人员将两张照片摆在马某某面前时,马某某没有辩解,如实交代了其与陈政共谋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过程。
至此,陈政涉嫌贪污的数额累计达到20万元,追诉时效为10年,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2020年8月12日,陈政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涉案人员亦被追责。
这起看似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案件,最终“起死回生”。这亦告诫办案人员,唯有从细微处入手,抽丝剥茧,方能发现更多突破案件的关键点。
(王国庆 作者单位:河北省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