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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必须无“微”不治

来源: 解放军报 | 编辑: 管理员 | 日期: 2017-09-21 |  字体:T T T

正风肃纪必须无“微”不治

不久前,军委纪委向全军通报了十余起官兵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涉及的既有收受官兵钱物、侵占官兵利益的问题,也有吃拿卡要、滥用公款等问题。所贪的数额虽然不大,但其性质之恶劣、影响之坏,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对“微腐败”出以重拳,是正风反腐的必然趋势,也是反腐向基层末端延伸和推进的应有举措。

习主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就告诉我们,只要腐败现象还存在,腐败问题还有发生,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管发生在什么人身上,也不管腐败程度的大小,都必须坚决果断地反、彻底干净地反,不留一丝一毫的空间和余地,直至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

“微腐败”是发生在官兵身边的腐败行为。所谓“微”,无非是涉及经济的数额相对“微小”,贪腐者的身份相对“低微”。但是再“微小”的腐败也是腐败,再“低微”的职位也要受党纪国法约束。“微腐败”发生在基层官兵身边,使基层官兵的切身利益直接受到侵害,所造成的影响同样恶劣,对政治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样不可低估。领导干部对身边官兵从来都具有标杆作用,行得端、坐得正,就对官兵作了好的示范,就能赢得官兵信赖,形成凝聚力、战斗力;反之,就成了坏的榜样,严重损害了官兵关系,搞坏了单位的风气,最终影响的是战斗力建设和对使命任务的履行。

“微腐败”对领导干部本身也是一种危害。须知,每一个巨贪者的腐败行为,都是从“微腐败”开始的,正像俗谚说的:“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如果对“微腐败”视而不见,一味放任,那么,最终导致的必将是更大的腐败行为。因此,无论从维护反腐败斗争严肃性、深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的角度来讲,还是从维护官兵切身利益、纯洁军营风气角度来讲,都必须始终坚持做到无“微”不治、不留余地。(孙一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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